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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
www.honglian.org   2025-04-18   点击:347【】【】【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入收藏】【打印文章】 【关 闭
 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及《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实施办法》(绍学院党办〔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其中所有招聘岗位起点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须同时符合招聘计划对专业的要求。

(三)国(境)内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年龄18到30周岁(1994年4月21日至2007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和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5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5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六)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在业内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经历,能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工作经历(须注明工作岗位)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注:

1.“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下列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计算到2025年4月28日止):担任省、设区市学联主席团成员;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

2.“其他要求”中的取得的资格证书时间、中国共产党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28日。

四、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4月21日10:00-4月28日10:00。应聘人员登录绍兴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apply.usx.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2:00。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专业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因国(境)外高校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学校人事处把关。

(三)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usx.edu.cn)查询。2025年4月29日17:00前,原应聘岗位被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根据报名情况,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含5倍)的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现场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5年5月7日9:00-5月10日9:30。应聘人员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时间:2025年5月10日9:00-11:00。专任教师、实验员、其他专技岗位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及高校教育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测试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及高校教育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如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视作放弃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将于5月20日之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5月23日8:30-12:00。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限辅导员岗位,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限辅导员岗位,由校/院学生工作部门、团委或上级党团组织开具,注明‌职务及任期并盖章)、资格证书(限教师教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方向证明材料(限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实验员岗位)、工作经历证明(限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国(境)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须同时携带术科水平测试所需相关用品参加术科水平测试,具体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面试形式和内容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和术科水平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和术科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任一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术科水平测试成绩×50%。

(2)实验员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

(3)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抗压能力、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具备的核心能力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或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报到,并正式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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