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单位自主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案辅助人员1名。男性,主要从事办案辅助性工作,包括:送达仲裁文书、开庭辅助工作、维护庭审秩序、其他外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具有绍兴市户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二)岗位条件
办案辅助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男性,驾龄5年以上且驾驶技术过硬。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是:
(一) 报名
有意报名人员请填写《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2216464236@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随报名表一并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户口簿(户主页及个人页);
4.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关证明;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
报名时间:4月30日前
(二)资格审核
先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个人报名邮箱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于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另需准备一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三)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所需材料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体检
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通知。
(五)试用考察
对招聘录用人员组织相关上岗业务培训,培训后进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待遇、管理
按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按代理制员工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公告由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重阳 联系电话:88608011
原标题: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