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普通辅助类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以后出生)
三、具体岗位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性别不限;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有相关工作经验、户籍在越城区、中共党员等优先。
四、报名程序
1.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19年5月17日止。
2.请填报《报名登记表》,并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方式:可发邮箱sxzstzcjzx@163.com,也可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1802办公室(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
4.资格初审:请报考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所需证件等相关证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邮件报名者在报名结束前携带上述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者当场进行资格初审。
五、招考程序
1.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时政要闻、大政方针等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等。
2.体检。按考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体检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待遇、管理
1.原则上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期限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工资、社会保险等按财政定额统筹相应标准执行。
3.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3.本公告由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131705、88001088(中心办公室)
原标题: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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