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对2021年春季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进行认定,经网上申报、现场资格初审、体检、专家委员会审查、公安部门有无犯罪记录核查,共346位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6月2日。如有异议请致电越城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电话:85148703)、越城区教体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5120596)。
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7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春季越城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ycqedu.cn/gggs/qtxx/content_819028